二.评标程序
2.1投标文件的澄清
2.1.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递交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1.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1.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递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2.1.4投标人须在评标委员会发出澄清要求后60分钟内进行澄清。其中,因响应性否决条款拟被否决的,评标委员会应先向该投标人进行评标澄清,如澄清后确认为应否决或投标人不响应澄清的,则否决该投标人。评标澄清涉及技术内容的,参与评标澄清的投标人代表应当为拟任该项目的负责人;涉及商务报价应当为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投标授权的委托人。
2.2技术标否决投标评审
评标委员会依据下表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技术标否决投标评审。有所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因响应性否决条款拟被否决的投标人,应进行评标澄清。
条款号    条款分类    评审方法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文件对应章节
1.1    技术标否决投标评审    形式性评审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一致。(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海市建设市场管理信息平台统一生成的《投标企业基本情况表》和《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表》进行评审,如系统未成功生成上述表格的,则以评标当日由系统查询的信息进行评审。)    第二章商务和技术标##第一节投标人基本情况
1.2            联合体投标人    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即共同投标协议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签署、提交,未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第一章投标公函##第四节共同投标协议
1.3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承诺书或投标函内容缺失。    第一章投标公函##第一节投标承诺书;第一章投标公函##第二节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1.4(1)        资格性评审    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如为政府采购采用整体/标段预留给中小企业的项目,投标人未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第二章商务和技术标##第一节投标人基本情况
1.4(2)            证照要求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无效;(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海市建设市场管理信息平台统一生成的《投标企业基本情况表》和《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表》进行评审,如系统未成功生成上述表格的,则以评标当日由系统查询的信息进行评审。)    第二章商务和技术标##第一节投标人基本情况
1.5            资质要求    投标人资质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第二章商务和技术标##第一节投标人基本情况
1.5(1)            项目负责人要求    项目负责人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专业等级要求;或投标截止当日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者分期施工的除外;项目负责人在在本市其他通过公开招标方式中标的项目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变更的,如变更后时间未满180天(以本市建设市场管理信息平台为准);
(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执业注册证书等证明材料,以上海市建设市场管理信息平台统一生成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表》进行评审,如系统未成功生成上述表格的,则以评标当日由系统查询的信息进行评审。)    第二章商务和技术标##第二节项目组织管理机构##表2-2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1.5(2)            投标人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要求    投标人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数量不得低于现行最低资质对建造师数量要求(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核实结果为准)。    第二章商务和技术标##第一节投标人基本情况
1.5(3)            人员社保缴纳要求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的社保非本单位缴纳(已退休的人员除外)。社保在单位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本单位缴纳。
社保缴纳以《投标承诺书》第十四条进行评审。    第二章商务和技术标##第二节项目组织管理机构
1.5(4)            采用资格预审的项目要求    采用资格预审的项目,投标文件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项目负责人不一致(离职、重病、死亡的除外);    第二章商务和技术标##第二节项目组织管理机构
1.5(5)            业绩要求    企业、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第二章商务和技术标##第一节投标人基本情况;第二章商务和技术标##第二节项目组织管理机构
1.6(1)            禁止投标的情形    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1.6(2)                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6(3)                投标人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6(4)                投标人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6(5)                投标人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单位,招标代理机构,承担设计、造价咨询、监理业务的单位;
1.6(6)                投标人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单位、招标代理机构、设计单位、造价咨询机构、监理单位为同一法定代表人;
1.6(7)                投标人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单位、招标代理机构、造价咨询机构、监理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相互控股或参股关系;
1.6(8)                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1.6(9)                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1.6(10)                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6(11)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或特别重大施工质量问题(以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6(12)                投标人被市场监督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13)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14)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
1.6(15)                投标人拖欠工人工资,情节严重被本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且在公布的期限内;
1.6(16)                投标人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招标人重新招标。
1.7            投标备选方案    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1.8        响应性评审    实质性要求    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具体包括以下情形的
1.8(1)            投标保证金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1.8(2)            工期    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规定;    第一章投标公函##第二节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1.9(1)            质量标准    质量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第一章投标公函##第二节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1.9(2)            技术标质量要求    对本工程重点、难点、应急预案的分析及其针对性措施有缺失;    第二章商务和技术标##第三节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
1.9(3)                施工进度计划表缺失或关键工序缺漏或错误(关键工序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第二章商务和技术标##第十节施工总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
1.9(4)                施工总平面图缺失或者与项目实际情况不符(可选);    第二章商务和技术标##第四节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
1.9(5)                重要机械设备配置缺失与项目实际情况不符(可选);    第二章商务和技术标##第十一节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1.9(6)                危大工程清单及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缺失或者与项目实际情况不符(可选)。    第二章商务和技术标##第六节施工安全措施计划
1.9(7)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可选)。
1.10            澄清和说明    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
1.11            违法行为    投标人在本标段中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1.12            其他否决投标情形        
2.3商务标否决投标评审
2.3.1评标委员会依据下表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标否决投标评审。有所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因响应性否决条款拟被否决的投标人,应进行评标澄清。
条款号    条款分类    评审方法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文件对应章节
1.1    商务标否决投标评审    形式性评审    备选方案报价    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1.2(1)        响应性评审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第三章报价文件
1.2(2)                改变专业工程暂估价、材料(设备)暂估单价、暂列金额或工程量(招标文件允许工程量改变的除外);    第三章报价文件
1.2(3)                增值税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费率计取(中小企业按相关规定计取费率的除外);    第三章报价文件
1.3            违法行为    投标人在本标段中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1.4            其他否决投标情形        
说明:批量招标的项目,其最高投标限价、专业工程暂估价、材料(设备)暂估单价、暂列金额、规费、增值税、安全文明措施费及工程量,按批量招标项目各个标段分别进行比对评审,如上述任何标段有一条不符合规定的,即整个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其他否决投标条款按主标段对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4报价初步甄别
(1)对进入报价初步甄别的投标文件,取分部分项和工程设备工程量清单子目按每项合计价的中位数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取合计价中位数最高的前30%(含)项进行甄别,以每项的合计价中位数值为基准值,高于或低于基准值M{基准值M(%)}%(含)的认定为异常报价,异常报价项的数量达到或超过甄别项总数50%(含)的,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以上项数均取整数。
(2)M取值范围为30%-40%。
(3)分部分项和工程设备工程量清单子目≤10项或者投标人≤7家的,不再进行报价初步甄别。
说明:批量招标的项目,报价初步甄别时以所有标段清单子目合并后,按报价甄别规则进行排序,取合计价中位数最高的前30%(含)项进行甄别。
2.5项目负责人测试
对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进入项目负责人测试。
答辩项目负责人的确定:由评标委员会在通过前述评审环节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当通过前述评审环节的投标人≤7家时,参加项目负责人测试的投标人数量=通过前述评审环节的投标人数。当通过前述评审环节的投标人>7家时,参加项目负责人测试的投标人数量=7+(通过前述评审环节的投标人数-7)*20%,参加答辩的投标人数量四舍五入取整。
答辩评审标准:通过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工程概况、投标技术方案等的提问,评判项目负责人是否熟悉投标文件。熟悉的则为合格,不熟悉的则为不合格。
说明:对于批量招标的项目,项目负责人测试时,仅对主标段的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
2.6技术标详细评审
2.6.1 技术标详细评审方式:票决制
评标委员会中技术标评委对通过项目负责人测试和未抽到项目负责人测试的投标人的技术标按照技术标评审内容采用记名方式投票,共八项评审内容,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技术标合格的投标人。当评标委员会同意不合格的成员数超过半数的,则该投标文件被判为不合格,不再进行评审;不足半数的则判定为合格。
2.6.2技术标详细评审表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因素细分条款号    因素细分    评审等级(合格和不合格)    投标文件对应章节
1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1.1    包括工程特点、重点与难点描述的准确性及相应针对性措施        第二章商务和技术标##第三节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
2    施工总平面布置规划    2.1    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        第二章商务和技术标##第四节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表4-1施工总平面图
        2.2    临时用地布置        第二章商务和技术标##第四节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表4-2临时用地表
3    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创优计划    3.1    质量保证措施和创优计划        第二章商务和技术标##第五节质量保证措施和创优计划
        3.2    施工安全措施计划        第二章商务和技术标##第六节施工安全措施计划
        3.3    文明施工措施计划        第二章商务和技术标##第七节文明施工措施计划
        3.4    施工场地治安保卫管理计划        第二章商务和技术标##第八节施工场地治安保卫管理计划
        3.5    施工环保措施计划        第二章商务和技术标##第九节施工环保措施计划
4    施工总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    4.1    施工总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        第二章商务和技术标##第十节施工总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
        4.2    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计划        第二章商务和技术标##第十节施工总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表10-1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5    资源配备计划    5.1    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第二章商务和技术标##第十一节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5.2    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第二章商务和技术标##第十二节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5.3    劳动力计划表        第二章商务和技术标##第十三节主要材料及劳动力计划表
6    对危大工程清单及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特殊气候条件下的施工方案;紧急情况的处理措施、预案以及抵抗风险的措施;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工作的管理措施和承诺    6.1    对危大工程清单及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第二章商务和技术标##第六节施工安全措施计划
        6.2    特殊气候条件下施工方案        第二章商务和技术标##第十四节特殊气候条件下施工方案
        6.3    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工作的管理措施和承诺        第二章商务和技术标##第十五节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工作的管理措施和承诺
        6.4    任何可能的紧急情况的处理措施、预案以及抵抗风险的措施        第二章商务和技术标##第十六节任何可能的紧急情况的处理措施、预案以及抵抗风险的措施
7    对总包管理(如有)的认识以及对专业分包工程(如有)的配合、协调、管理、服务方案(如本标段为专业工程,则此项为对本专业工程的认识及管理、服务方案);与发包人、项目管理单位(如有)、监理(包括财务监理)及设计人的配合    7.1    对总包管理(如有)的认识以及对专业分包工程(如有)的配合、协调、管理、服务方案(如本标段为专业工程,则此项为对本专业工程的认识及管理、服务方案)        第二章商务和技术标##第十七节对总包管理(如有)的认识以及对专业分包工程(如有)的配合、协调、管理、服务方案
        7.2    与发包人、项目管理单位(如有)、监理(包括财务监理)及设计人的配合        第二章商务和技术标##第十八节与发包人、项目管理单位(如有)、监理(包括财务监理)及设计人的配合
8    项目管理机构    8.1    项目组织管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及其他主要人员的资格和业绩)
(投标人无需提供项目组其他人员的个人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明等证明材料,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组成表中填写的信息进行评审)        第二章商务和技术标##第二节项目组织管理机构
        8.2    投标人基本情况        第二章商务和技术标##第一节投标人基本情况
2.7商务标详细评审
对进入商务标详细评审的投标文件,先进行合理最低价的判别。
合理最低价的判别方式:采用单价合同的项目合理最低价的判别方式
  对进入商务标评审所有投标人的工程量清单中的下列内容报价(专业工程暂估价和暂列金额除外)由低到高分别依次排序:
  (1)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子目(按单价排序);
  (2)单价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子目(按单价排序);
  (3)总价措施项目清单费用(按总费用排序);
  (4)其他项目清单费用(指总费用);
  (5)规费项目总费用和增值税项目总费用。
  (6)工程设备清单费用(按清单排序)。
    剔除上款中每项内容各投标报价最高的P项(四舍五入取整)和最低的Q项(四舍五入取整),并分别对剩余价格进行算术平均;然后按照国家标准计价规范及上海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应用规则汇总。当计算合理最低价的投标人≤3家时,则不再剔除P项和Q项。
  对上款得出的总价,按开标时抽取确定的下浮率下浮后(其中,专业工程暂估价和暂列金额不作下浮计算)即为合理最低价。(开标时下浮率和浮动率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下浮率和浮动率区间范围内抽签)
  (说明:①批量招标项目的合理最低价计算,以各个标段的报价分别按合理最低价的计算规则进行计算后,求和得出合理最低价;②投标报价是否高于合理最低价的判定,以投标人各标段的报价之和与合理最低价进行比较作出判断。)
合理最低价确定后,对低于合理最低价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评审;对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进行分析,提出定标需澄清的问题。
2.8评标结果
通过详细评审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即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低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此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