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evious topicNext topic
  易纵助手 > 定额类资料 > 上海市养护类定额 > 2010公路养护 > 2010高速公路养护定额 > 编制办法说明 >
  2010高速公路养护编制办法说明
 

为适应上海市高速公路设施养护维修工程的需要,合理确定高速公路设施养护维修工程费用,规范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根据交通部《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交公路发〔2001327号)、《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公路养护工程预算编制导则》(JTG H40-2002),并结合上海市高速公路养护工程的特点,特制订《上海市高速公路设施养护维修工程预算编制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章   费用标准和计算方法

 

上海市高速公路设施养护工程建筑安装工程费包括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及税金。

工程类别划分如下:

1路基及砌筑工程、排水工程

2路面工程

3桥梁工程;

4交通安全设施、环保工程

5、服务区、收费站及道口设施;

6、绿化工程;

7监控设施通信设施

8收费设施

9供配电系统

10照明设施

11运行管理。

一、直接费

    直接费由直接工程费和其他工程费组成。

㈠ 直接工程费指养护施工过程中消耗的,构成工程实体和有助于保证高速公路实现其应有服务功能的形成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和仪器设备使用费。

1、人工费

人工费指列入本定额的直接从事养护维修作业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津贴及生产工人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等各项费用。

    人工费单价仅作为编制养护维修工程预算的依据,不作为实发工资的依据。

2、材料费

    材料费指养护施工过程中消耗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成品的数量和周转材料的摊销量,按工程所在地材料预算价格计算的费用。

材料预算价格由材料原价、运杂费、场外运输损耗、采购及仓库保管费组成。

材料预算价格=(材料原价+运杂费)×(1+场外运输损耗率)×(1+采购保管费率)-包装回收价值

    材料预算价格按现行价格计算。

3、施工机械使用费及仪器仪表设备费

施工机械台班和仪器仪表设备使用费预算价格按现行价格计算。

    当养护工程用电为自发电时,电动机械每千瓦时(度)电的单价可由下述近似公式计算:

              A=0.24×K/N

A 每千瓦时电单价(元)

K 发电机组的台班单价(元)

N 发电机组的总功率(kW

㈡、其他工程费

其他工程费指直接费以外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直接用于养护工程的费用。内容包括冬季施工增加费、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安全及文明施工措施费、行车干扰施工增加费、临时设施费、施工辅助费等。

⒈冬季施工增加费

冬季施工增加费指按照《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及《公路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所规定的冬季施工要求,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所需采取的防寒保温设施、工效降低、机械作业率降低、工地临时取暖以及技术操作过程的改变等所增加的有关费用。

⒉雨季施工增加费

雨季施工增加费指雨季期间施工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所需采取的防雨、排水、防潮和防护措施、工效降低和机械作业率降低以及技术作业过程的改变等,所需增加的有关费用。

⒊夜间施工增加费

夜间施工增加费指根据设计、施工的技术要求和合理的施工进度要求,必须在夜间连续施工而发生的工效降低、夜班津贴以及有关照明设施等增加的费用。

⒋安全及文明施工措施费

安全及文明施工措施费指工程施工期间为满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职工健康生活所发生的费用。为了保证安全生产而设置的作业区的布置等措施费用另行计算。

⒌行车干扰施工增加费

行车干扰工程施工增加费指由于边施工边维持通车,受行车干扰的影响,致使人工、机械效率降低而增加的费用。

⒍临时设施费

临时设施费指养护单位为进行养护维修工程施工所必需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的费用等。

⒎施工辅助费

施工辅助费包括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费和工程定位复测、工程点交、场地清理等费用。

二、间接费

间接费由规费和企业管理费两项组成。

㈠ 规费

规费指政府和有关部门规定施工企业必须缴纳的费用,包括:

1.养老保险费:指施工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2.失业保险费:指施工企业按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3.医疗保险费:指施工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4.住房公积金:指施工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5.工伤保险费:指施工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工伤保险费。

各项规费以各类工程的人工费之和为基数,按有相关部门规定的标准计算。

㈡ 企业管理费

企业管理费由基本费用、主副食运费补贴、职工探亲路费、职工取暖补贴和财务费用五项组成。

三、利润

利润按直接费与间接费之和扣除规费后为基数,按5%计列。

四、税金

税金指按国家税法规定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等。

综合税金额=(直接费十间接费十利润)×综合税率

综合税率为3.41%计算。

五、其他工程费综合费率、间接费综合费率、利润率按《上海市高速公路设施养护维修工程预算取费标准》计算。

 

上海市高速公路设施养护维修工程预算取费标准

         率(%

路基及砌筑、排水

工程   

路面

工程

桥梁

工程

沿线设施、环保工程

服务区、收费站及道口设施

绿化

工程

1

直接工程费

 

 

 

 

 

 

2

其他工程费(1×其他工程费综合费率

4.37

6.73

5.53

4.29

4.29

4.29

3

直接费(1+2

 

 

 

 

 

 

 

4

间接费

规费(以人工费为基数计算费率)

 44

44 

44

44 

44

44 

5

企业管理费(3)×综合费率

2.42

2.51

3.77

2.31

2.31

2.31

6

利润[3+5]×利润率

5

5

5

5

5

5

7

税金[3+4+5+6]×3.41%

 

 

 

 

 

 

 

8

养护工程建筑安装工程费(3)(7)

 

 

 

 

 

 

 

 

         率(%

监控设施、通信设施  

收费设施

供配电系统

照明设施

运行管理

1

直接工程费

 

 

 

 

 

2

其他工程费(1×其他工程费综合费率

4.38

5.64

7.20

6.94

9.40

3

直接费(1+2

 

 

 

 

 

4

间接费

规费(以人工费为基数计算费率)

  44

44

44

44 

44 

5

企业管理费(3)×综合费率

2.63

2.63

2.73

2.73

2.73

6

利润[3+5]×利润率

5

5

5

5

5

7

税金[3+4+5+6]×3.41%

 

 

 

 

 

 

 

8

养护工程建筑安装工程费(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