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行为诚信记录办法(试行)》的通知
沪建市管〔2014〕77号
各有关单位:
现将《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行为诚信记录办法(试行)》予以发布,本办法自2014年7月1日起试行,请遵照执行。如在执行中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我站联系。
联系人:顾勤华
电话:54614788*3059
附件: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行为诚信记录办法
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
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行为诚信记录办法
(试行)
2.定期诚信记录要素和分值表(2014版)
附件1:
日常诚信记录要素和分值表
项目名称: 报建编号: 标 段 号: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工程师:
序号 |
记录要素 |
分值 |
记录内容 |
得分 |
备注 |
1 |
招标登记 |
2-5 |
招标条件的符合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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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划分的合理性 | |||||
送审资料的完整性 | |||||
2 |
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资格预审、补充招标文件) |
13-25 |
招标公告内容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合规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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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范本使用情况 |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编制质量 | |||||
施工招标中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质量(是否有漏项,最高限价编制有无重大偏差)[如清单有其他单位编制不予打分] | |||||
补充招标文件合规性、全面性及发放及时性 | |||||
3 |
开标 |
5-10 |
招标工程师到位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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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会议组织情况 | |||||
开标记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 |||||
4 |
评标 |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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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工程师到位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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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由评标委员会记录 |
评标会议组织情况(评标基础资料准备情况) | |||||
回标分析(初步分析报告)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合规性 | |||||
有无倾向性发言和诱导性提示,干扰评委评标(如招标工程师进入评标室) | |||||
5 |
书面报告备案 |
10-20 |
书面情况报告的报备及时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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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面情况报告内容的完整性、正确性和规范性 | |||||
6 |
审核人总体评价 |
10-20 |
招标整体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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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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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人员: 评价日期:
注:1.各记录要素的评分保留一位小数。
2.某一项评分不为满分时应在“备注”栏中注明原因。
附件2:
定期诚信记录要素和分值表
项目名称: 报建编号: 标 段 号: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工程师:
序号 |
记录要素 |
分值 |
记录内容 |
扣分 |
备注 |
1 |
信访投诉 |
-1-0 |
因工作失误而产生项目(标段)的有效信访投诉,经调查处理情节较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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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因工作失误而产生项目(标段)的有效信访投诉,经调查处理影响评标结果或者导致重新招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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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评标评估 |
-4-0 |
项目招标文件(含评标办法,施工招标项目的工程量清单等)、回标分析(初步分析报告)等评标基础性文件的编制质量不满意或者不够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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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组建的评标委员会专业组成结构明显不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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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执法检查、区县综合评价 |
-2-0 |
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回标分析(初步分析报告)等评标基础性文件的编制等质量存在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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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组建的评标委员会专业组成结构明显不合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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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项目备案资料的整理、编制质量等存在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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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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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人员: 评价日期:
注:1.各记录要素的评分保留一位小数。
2.某一项扣分时应在“备注”栏中注明原因。